張智霖疑遭前經理人私吞代言差價約92萬元 庭上揭Chilam年賺5000萬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06/21 19:10

最後更新: 2018/06/22 12: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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蕭定一旗下公司的前總經理及藝人張智霖前經理人梁雅詩(43歲),被指就張的合約事宜騙財案續審。蕭供稱,張指遭代言品牌投訴收費高達480萬元應做得更好。蕭指與張所知收費為388萬元,向被告查詢揭發事件。庭上亦披露,張年賺達5,000萬元。

蕭定一供稱,他為HMV數碼中國集團有限公司主席,而涉案的永霸投資有限公司則為其公司,被告梁雅詩為公司宣傳部及經理人部總管,全權負責公司藝人工作洽商,並會將初步酬勞等於工作短訊群組內告知蕭定一及相關藝人,以決定是否接受工作,而被告於2011至2012年度月薪約3萬元。

蕭又指,張智霖2014年8月30日到馬來西亞出席所代言品牌Ogawa活動回港後,匆忙致電蕭要求:

無論如何,今晚要見一面。

蕭遂於當晚到張家中,張向他透露Ogawa投訴張應做得更好,因代言費高達480萬元,但以張及蕭所知其代言費為388萬元,他與張均覺得驚奇。

庭上披露,張年賺達5,000萬元。

蕭定一續作供,由於張智霖的太太袁詠儀認識Ogawa的老闆,他遂於袁協助下,向Ogawa查詢代言費事件,對方最終確定代言費為480萬元。蕭於2014年9月15日就事件查詢被告時,被告一度顯得驚慌混亂,但仍表示「無冇理由喎,等我去查下先」,被告並表示一度懷疑會否有中介人拿走該100萬元。

蕭其後覺得事件不妥,再次致電被告指,

件事我好難處理,你講一次真話俾我聽,如果唔係我今晚或者聽日就去報警。

蕭定一供稱得知張智霖的代言費不符後,他與張均覺得很驚奇。

被告即阻止他報警並表示「嗰啲錢係我攞咗,我聽日會入返公司戶口」。蕭又指被告於當晚於他及張智霖的工作短訊群組內表示,「錢方面我明天會一早入返公司戶口,工作方面,我實在無面目見兩位,會引咎辭職。我知道我犯下大錯,做什麼也補償不了」。被告其後透過張智霖將相關的92萬元存入永霸的公司戶口。

蕭定一其後與會計逐個致電張智霖相關的合約客戶,最終發現就adidas及香港寶潔亦有相同問題,蕭約於7至10天之後報警,他又確認從來沒有同意過任何人使用虛假文件。

蕭定一於辯方盤問下表示,根據張智霖2013年9月正式加入其公司的3年合約,公司保證張智霖的年收入不少於1,000萬元。辯方指張於2014年9月收入已達至4,000至5,000萬元,蕭則表示不記得。

而根據公司周年報,公司就藝員管理收入方面,於張加入公司之前的兩個年度均錄得虧損,而張加入公司之後,藝員管理方面及音樂製作的營業額共逾3,600萬元,且有盈利,蕭又承認張是公司重要的藝人,為公司帶來穩定收入,而被告2011至2012年度月薪約3萬元。

法官︰祁士偉;案件編號︰DCCC275/17;案件續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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